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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VOCs污染监测站房应符合哪些要求

  • 发布日期:2021-03-03      浏览次数:600
    •   工业园VOCs污染监测站房应符合哪些要求:
       
        1、应为室外voc在线监测系统提供独立站房,监测站房与采样点之间的距离应尽可能近,采样及传输管线长度原则上不超过70m。
       
        2、 监测站房的基础荷载强度应≥2000kg/m2。若站房内仅放置单台机柜,面积应≥3×4m2。若同一站房放置多套分析仪表的,每增加一台机柜,站房面积应至少增加4m2,便于开展运维操作。站房空间高度应≥2.8m,站房建在标高≥0m处。
       
        3、 监测站房内应安装空调和采暖设备,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30℃,相对湿度应≤60%,
       
        空调应具有来电自动重启功能,站房内应安装排风扇或其他通风设施。
       
        4、 监测站房内配电功率能够满足仪表实际要求,功率不少于8kW,至少预留三孔插座5个、稳压电源1个、UPS电源1个。
       
        5、监测站房内应配备不同浓度的有证标准气体,且在有效期内。标准气体应当包含零气和voc在线监测系统测量的各种气体的量程标气,以满足日常零点、量程校准、校验的需要。低浓度标准气体可由高浓度标准气体通过经校准合格的等比例稀释设备获得(精密度≤1%),也可单独配备。工作气源纯度应满足分析仪器使用要求,氢气纯度至少达到99.99%。
       
        6、监测站房应有必要的防水、防潮、隔热、保温及安全防护措施,在特定场合还应具备防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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